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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一
萧山区宁围街道办事处公开选用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萧山区宁围街道办事处公开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选用计划
本次共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宁围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纪检信访工作人员1名、文秘工作人员1名、统计工作人员1名。
二、选用程序
采用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萧山日报、萧山网发布选用公告。
(二)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至19日。
(三)资格审查:分初步资格审核和现场资格审查。
(四)面试、量化考察。面试占60%,考察占40%。
(五)公示:拟选用人选经公示3天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属不实的 AYX SPORTS ,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
(二)报考者需事先征求现编制所在单位组织(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萧山区人民政府宁围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联系人:萧小丽,联系电话:82876952。
(四)详情见宁围网通知公告栏。(https:爱游戏中国//ningwei.xsnet.cn/html/tongzhigonggao/)
萧山区人民政府宁围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14日
招聘公告二
红山农场招聘5名直属单位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管理和服务水平,经场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场公开招聘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招聘单位为红山农场,计划招聘直属单位工作人员5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3名。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3︰1时,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的本场户籍人员,或符合婚迁条件且实际居住在本场人员,或原户籍在本场后因各种原因迁出人员,或在本场有自有固定住所的萧山区户籍人员。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7、报考人员户籍以2017年4月30日的户口为准(原户籍在本场人员以历史户籍记录为准)。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9时至6月16日16时。
2、报名时间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二寸彩照〔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随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和二寸彩照〕。
符合婚迁条件且实际居住在本场人员需加带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和所在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萧山户籍人员加带本场社区出具的自有固定住所证明,房屋属配偶所有的需加带结婚证。
3、报名地点:场文化广播站。
4、资格审查。本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未通过人员给予信息反馈并说明理由,对审查通过人员于2017年6月21日9时至6月21日16时到本场文化广播站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红山农场组织实施,试题委托农场以外的专业人员制作。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指标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如有面试对象确认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面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笔试和面试的比例为60: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笔试成绩也并列时,体检合格后,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中共党员优先)。
3、时间:笔试定在6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揭晓后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确定最高分的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有体检不合格(放弃)或考察后不宜聘用(放弃)的,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择取总成绩最高者进行一轮递补。
六、其他事项
1、体检、考察结束后,在场部宣传窗处将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监督。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2、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与红山农场所属直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三个月试用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本公告由红山农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2699068。
招生公告
2017年萧山区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根据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精神,2017年,萧山区将继续开展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培养工作,欢迎萧山户籍(不含大江东地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7年萧山区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30名,专业临床医学,学历为五年制本科。
二、承办院校
萧山区定向培养临床医学专业由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承办。考生需符合学校选考科目要求(物理、化学、生物至少选择一门),学历层次为本科,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三、招录程序
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对萧山户籍(不含大江东地区)考生实施定向招录,招录与招聘不并轨,招录程序为:
1)符合条件考生按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2)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我 ayx 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招生院校。
3)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按本校录取规则拟定考生录取专业,并将名单发至区卫计局。
4)区卫计局根据名单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5)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投档工作开始前,将我区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以定向区为单位对填报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平行志愿第二段及以后的志愿填报和投档。
四、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由区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
五、其他事项
1)定向培养生毕业后须到我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且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
2)定向培养生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后需统一参加为期3年的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定向培养生签订协议书后,未能取得毕业证书、毕业后不服从分配或到岗后未满服务年限,均视为违约,违约者按协议退还定向培养期间相应年份的培养费用。定向培养生工作后3年内未能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被解聘者须退还相应年份的培养费用(具体详见协议书)。
4)不明事项可咨询:
萧山区卫计局科教科0571-82626196,83518296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0577 - 86682000
萧山区卫计局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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